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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座位规范使用及占座物品清理的通知

来源:教务部  作者:图书馆     日期:2025/11/12 9:13:32  

关于图书馆座位规范使用及占座物品清理的通知

 

各位读者:

图书馆作为全校公共学习空间,座位资源是保障大家安心研学的重要基础。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阅览环境,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率,营造整洁舒适的学习氛围,现就座位规范使用及占座物品清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遵守座位使用规范,杜绝占座行为

请各位读者自觉践行 “人到座到、人走物清” 的文明用座原则,不得用书籍、书包、水杯、坐垫等个人物品长期占用座位。为保障资源循环利用,若离座时间超过 30 分钟(含),请务必预留有效联系方式(如纸条标注联系电话),便于工作人员或其他读者确认使用状态;未预留联系方式且离座超 30 分钟的,将视为占座行为。

二、清理时间及范围

(一)清理范围

1.两校区馆内所有公共阅览区(含自习区、阅览座位周边)无人使用且遗留超过 30 分钟的个人物品(书籍、背包、水杯、坐垫、文具等);

2.未按图书馆座位预约规则使用座位所滞留的个人物品;

3.长期放置于座位、地面、书架缝隙、窗台等区域的非即时使用物品。

二)清理安排

自行清理阶段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,请各位读者及时核查并带离遗留在图书馆内的个人物品,确保 “人走物清”,避免个人物品被误清理。

集中清理阶段: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,图书馆工作人员及学生管理委员会将开展每日常态化巡查,对符合占座认定标准、无人认领的物品进行统一清理;每日闭馆后,将对全馆公共阅览区开展全面清查,彻底清理各类滞留物品。

三、物品暂存与认领须知

1.集中清理的个人物品,将统一暂存于两校区图书馆一楼借阅台旁 “失物招领处”,保留期限为 7 天(自清理当日起计算)。

2.请有物品认领需求的读者,凭本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教职工证身份证)前往失物招领处办理认领手续,认领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上午 8:30-11:30、下午 14:10-17:30。

3.逾期未认领的物品,将统一处置(如捐赠、报废等),图书馆不承担物品遗失、损坏的相关责任,请各位读者务必重视,及时认领。

图书馆的良好秩序需要全体读者共同维护。恳请各位读者相互监督、文明用座,主动配合座位规范管理工作,不占用公共资源、不遗留个人物品,共同营造整洁、有序、公平的学习环境。

若对本通知内容有疑问,可前往图书馆一楼办公室咨询

眉山校区:胡洁老师      联系电话:15680832109

成都校区:郑晓琴老师     联系电话:15308086806  

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。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
 

四川工商学院图书馆

20251112